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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副产品绿色零售市场认证标

发布时间:2009/10/28  来源:中国姜网  收费会员  生姜论坛  订阅手机报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零售市场管理使用的术语和遵循的原则,以及对农副产品绿色零售市场场地环境、设施设备、商品质量、商品管理、现场食品加工、定牌食品生产、市场管理、市场信用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经营农副产品的零售场所。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4881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GB 18406.1 农产品安全质量 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
GB 18406.2 农产品安全质量 无公害水果安全要求
GB 18406.3 农产品安全质量 无公害畜禽肉安全要求
GB 18406.4 农产品安全质量 无公害水产品安全要求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农副产品
包括蔬菜、水果、肉禽蛋、水产品、粮油等产品及其加工品。
3.2农副产品零售市场
经常性的、公开的、规范的直接向消费者销售农副产品的场所。
3.3农副产品绿色零售市场
环境设施清洁卫生、交易商品符合本标准的质量管理要求、经营管理具有较好信誉的农副产品零售市场。 
4. 场地环境
4.1交易空间宽敞、明亮。
4.2店堂布局合理,柜台合理安排,商品摆放整齐。
4.3通道安排合理,人流物流畅通。
4.4地面坚固、干燥、清洁、无虫害。
4.5空气清新、无异味。
5.设施设备 
5.1保鲜陈列设备
5.1.1冷冻食品应配备低温柜。
5.1.2生鲜肉类、乳制品、豆制品应配备中温柜。
5.1.3鲜活水产品应配备蓄养池。
5.1.4生鲜蔬果应配备相应陈列架。
5.1.5冷冻水产品应配备制冰机、冰台。
5.1.6干果产品应配备专用干货桶。
5.1.7果汁类产品应配备冰台。
5.2检测设施设备
应设立具有快速检测农药残留、兽药残留能力的检测点,配备快速检测设备,并保证设备检定合格。
5.3现场加工设备
5.3.1肉品加工应配备符合卫生要求的操纵台和相应设备。
5.3.2鲜活水产品加工应配备符合卫生要求的操作台和水池等设备。
5.3.3熟食加工应配备高温炉、烘烤箱、保温柜、包装等设备。
6.商品质量
6.1商品准入范围
入市商品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入市交易商品至少符合以下要求之一:
a) 经国家认可机构认可的认证机构认证的农副产品;
  b) 符合GB 18406.1~18406.4的农副产品;
c) 符合GB 18406.1~18406.4的规定,并特别注明的转基因食品。
6.2进货质量要求
6.2.1新鲜蔬果进入市场前不应带有泥土、腐叶、枯叶。
6.2.2鲜肉类应无注水,经过预冷处理,符合卫生要求。
6.2.3水产类应符合卫生要求。
6.2.4熟食类来货必须使用食品袋密封包装或封闭型容器包装,生熟食必须分开。制作原料应符合卫生要求。
7.商品管理
7.1商品准入规范
进货索证,应向供货商索取进货产品的来源地证明、质量认证证书或商品检验合格证及检测结果单等。
7.2商品检验检测
7.2.1市场质检部门应对各种农副产品的产品质量证明进行验证。对初次入场的经销商提供的产品质量证书原件,进行真伪和有效期限的检验,并对检验过程进行书面记录,留存证书的复印件。
7.2.2应对未经过质量认证的各种农副产品按GB 18406.1~18406.4的试验方法和检测规则进行抽检。
7.2.2.1至少应对蔬菜、水果有机磷类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含量进行快速检测。检测结果不符合GB 18406.1~18406.2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的,不得入市交易。
7.2.2.2应对采样记录、检测报告、客户档案进行登记,并及时公布检测结果和处理情况。
7.3商品分区或分柜(架)陈列
7.3.1蔬果、鲜肉、水产品、熟食品要分区或分柜(架)陈列销售。
7.3.2应单独设立经认证的产品及转基因食品销售专区,明确标示,并在专区内按商品种类分区或分柜(架)陈列。
7.3.3蔬果类应按包装蔬菜、散装蔬菜分类陈列销售。鼓励散装蔬菜包装上柜前进行修剪。
7.3.4鲜肉类应按家禽肉、牛肉、羊肉、猪肉、加工肉食品等分类陈列销售。
7.3.5冷却肉应设专区或专柜陈列销售。
7.3.6鲜活水产品应置于畜养池中陈列销售。
7.3.7危险活鲜动物不得在无保护网情况下敞开展示,应由销售人员负责并使用专用工具取放。
7.3.8烧烤食品、熟食应置于透明玻璃柜中陈列销售。
7.3.9定期检查商品质量,过期、变质商品及时清退。
7.4商品保存保鲜
7.4.1蔬果类
7.4.1.1新鲜蔬果上柜前要按种类分存,并标注等级。
7.4.1.2新鲜蔬果保鲜应实行温度带保存。
7.4.2鲜肉类
7.4.2.1现场切割销售的肉品温度操作环境应保持在15℃左右。
7.4.2.2生鲜肉类应在0℃~7℃冷柜内保鲜。
7.4.3水产类
7.4.3.1鲜活水产品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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