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业厅近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市县农业部门切实采取措施,加强无公害蔬菜生产管理。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地要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决定的通知》和《河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分工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以及近期省政府关于食品安全的一系列工作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全省蔬菜生产环节的质量监管实行属地化管理,在本级政府的领导下,市、县农业部门要加强领导,专人负责,明确任务,切实肩负本辖区蔬菜生产环节的质量监管职责。
二、切实加强基地监管。加强对生产基地(企业)和种植户的质量监管工作。蔬菜大县要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对重点区域、重点蔬菜品种,特别是韭菜、
大蒜和甘蓝等重点品种进行专项治理,坚决遏制高剧毒农药滥用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无公害农产品认定产地、无公害认证产品以及与北京签订场地挂钩基地的蔬菜农药残留超标问题,要采取果断措施,限期整改;对逾期仍未达标的基地(企业),取消其资格。其他蔬菜产区也要搞好蔬菜病虫害测报和病虫害控害等标准化技术的落实,严格投入品的使用管理。
三、狠抓源头,规范农药市场。各地农业部门要按照农业部关于菜篮子产品农业投入品的禁用、限用规定,依法履行农药监管职责,切实加强对高剧毒农药的市场监管,在本辖区内集中开展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拉网式检查,严肃查处违规经营、使用高剧毒农药,特别是在蔬菜生产中使用违禁高剧毒农药及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净化生产源头,为蔬菜安全生产创造良好环境。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法经营、使用高剧毒农药等问题,要依法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四、加强质量检测。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制定周密的蔬菜质量检测计划,充分发挥检测设备的作用,对本辖区内的蔬菜生产和质量安全情况进行全面跟踪监测,掌握蔬菜质量安全状况,科学指导当地生产与管理。同时,要充分发挥市、县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和蔬菜质量速测站的作用,扩大辖区内蔬菜质量的监测范围,增加检测次数。同时,要把主要蔬菜品种的质量检测结果及时上报和公布,引导放心消费,鞭策蔬菜生产者和经营者守法生产经营,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五、严格检查督导。今年3月份,河北省农业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露地蔬菜和韭菜无公害生产专项治理的意见",要求各地搞好以提高蔬菜质量安全为核心的无公害蔬菜生产技术培训,强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但个别地方技术培训不到位和基地管理力度差。各市即日起立即对蔬菜产区特别是对露地菜和韭菜、
大蒜、圆葱等蔬菜品种进行一次检查督导,严禁在蔬菜产区销售、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特别是严禁使用3911、1605等剧毒农药灌根,对违规销售和使用者,依法查处。省厅也将组成督导组到各地进行明察暗访,并抽取样品进行监测,不定期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