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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阳:今后蔬菜上市须持“健康证

发布时间:2010-4-15 1:29:25 来源:国际大蒜贸易网
    萝卜白菜,各有所爱,但有没有农药残留一直为市民所忌惮,以后这个问题有望由蔬菜自己来“说”清楚。
    近日,市农业局就新修行的《杭州市蔬菜农药残留监督管理条例》进行培训,要求日后上市的各种蔬菜,必须持一种特殊的“健康证”——追溯凭证,该证须完整地记录蔬菜从一颗种子到长成的时间,施肥次数,病虫等情况,才能登上餐桌。
    据市农业局农产品监管科负责人介绍,《条例》要求蔬菜生产者、经营者应当对其生产、经营的蔬菜质量安全承担责任,对其提供的蔬菜如实出具追溯凭证,附具相应的产地信息、产品合格信息、经营者信息。不出具或伪造凭证的,最高可处罚款2000元。
农药管理体系更规范 
    此外,农药经营单位的销售人员在销售农药时应附送使用说明书,并有义务向蔬菜生产者介绍农药的使用范围、防治对象、使用方法和安全间隔期等注意事项。违反规定的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经营单位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蔬菜生产企业、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规模化蔬菜种植大户都要建立蔬菜生产记录档案,档案要保存两年,鼓励其他蔬菜生产者建立蔬菜生产记录档案,档案要如实记载使用农药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日期,蔬菜病虫害的发生和防治情况及收获的日期等,违反规定的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蔬菜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举办单位和超市等蔬菜经营单位应建立蔬菜经销档案,并对进场销售的蔬菜农药残留状况进行抽查检测,检测当天及时公布结果。
    餐饮业经营者、集体供应伙食单位确定专人负责蔬菜采购、农药残留监测、清洗加工等。采购蔬菜时应一并索取追溯凭证,建立采购管理台账。发现采购的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的,应立即停用,按质量安全追溯制度依法处理,并报告当地区、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据了解,目前富阳农业局正在对全市蔬菜(食用菌)生产主体开展全面调查,其中包括蔬菜规模种植户、蔬菜生产企业、蔬菜专业合作社、食用菌种植户、食用菌专业合作社等五种类型。蔬菜规模种植户调查对象为菜地面积在10亩以上的本地菜农或承包菜地面积在5亩以上的外地菜农;蔬菜生产企业指经工商登记并在本市范围内有蔬菜种植基地的企业。
(中国姜网   http://www.jiang7.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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