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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救好人“陈志忠”!求解骗子:“玉环中捷公司”保护伞

发布时间:2016/4/9  来源:中国姜网  收费会员  生姜论坛  订阅手机报

  这是来自一个曾经资助300多人上学的好人“陈志忠”,为了资助更多的孩子上学,他被骗了,骗子以及他的保护伞依然逍遥法外,请社会给予好人公平!


关于中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涉嫌票据诈骗罪
玉环县公安局涉嫌徇私枉法罪的
控告材料


  控告人:陈志忠,住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中路34号,身份证号:420625196109014410,电话:13872766555;

  犯罪嫌疑人:中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捷公司)

  住所地: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县珠港镇陈屿龙山路。

  法定代表人:蔡开坚,该公司董事长。

  主要责任人:蔡开坚,男,1962年7月1日出生,住浙江省玉环县珠港镇陈屿升华路78号,身份证号码为3326271962070110619。

  直接责任人:刘必应,男,现年45岁,系中捷公司副总经理暨财务总监。 住浙江省玉环县。

  犯罪嫌疑人:谢俊钦,男,1956年3月5日出生,原籍福建,现住址为湖北省十堰市北京路马街19号,系十堰市万钢物资贸易公司董事长。身份证号码为352230195603052111。被玉环县公安局以涉嫌合同诈骗罪的名义拘押于玉环县看守所 ,已移送浙江省台州市检察院公诉,台州市中级法院于元月七日开庭审理但至今未与宣判。

  一、事实经过

  2013年7月控告人找债务人霍汉桥催收500万元欠款,霍汉桥说被控告人谢俊钦欠他500万元,而谢俊钦手中有浙江省玉环县中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商业承兑汇票可以做抵押,等6个月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后由中捷公司给我兑付,于是我们三方商谈办理债权转让手续(霍汉桥欠我500万元转为谢俊钦欠我500万元)。为了安全起见,我于2013年7月底到中捷集团核实商业承兑汇票的真伪,接待我的是中捷集团副总裁并分管财务的刘必应,我说明来意后刘必应告诉我,商票是他们公司开的,票也是真的,6个月后由他们公司无条件兑付,他提出让谢俊钦给我2000万承兑汇票但必须给谢俊钦交开票保证金20%,等商票到期后兑付时多退少补,基于对中捷公司系上市公司的控股公司及其签发的商业承兑汇票的善意信赖,我要求刘必应在商业承兑汇票的保兑保函上给我亲笔签上承诺,商票到期后无条件兑付给陈志忠,并要求加盖中捷集团公章,(因为商票收款人是谢俊钦的上海万铁公司,所以我要求刘必应在保函上亲笔签到期兑付给陈志忠),刘必应按我要求在保兑保函上亲笔签字并盖有公章(证据附后),于是我为了债权转让的500万元有保障,又四处找亲朋好友借款400万元,按被控告人的要求给谢俊钦交开商业承兑汇票的保证金,先后分7次汇入谢俊钦指定账户373万元。换句话说,如果不是对中捷公司开出的商业承兑汇票和中捷公司的承诺善意信赖,如果没有票据法规定,我是不会同意办理债权转让,更不会四处借款交所谓的开票保证金。

  2014年2月27日是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兑付日,我找中捷集团兑付,他们以各种理由久拖不兑付,2014年7月8日中捷集团以受害人的身份在玉环县公安局报案称谢俊钦合同诈骗,玉环县公安局于7月8日抓捕了谢俊钦。

  二、中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涉嫌票据诈骗犯罪

  (1)、商业承兑汇票的主要功能与货币相同,即在经济往来中作为 支付结算手段使用 。从中捷公司与谢俊钦订立的票据贴现协议的内容来看(证据附后),中捷公司签发汇票的目的不是向票据收款人付款,而是融资即非法占有他人资金。

  (2)、《票据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汇票的出票人必须与付款人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并且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出票人不得签发无对价的汇票以骗取银行或者其他票据当事人的资金。中捷公司签发的汇票到期后没有履行票据兑付义务的实际情形正是如此。

  (3)、《票据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有下列票据欺诈行为之一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该法条列举的七种情形包括“签发无可靠资金来源的汇票、本票,骗取资金的”的情形。《刑法》第194条规定的票据诈骗罪列举的六种情形包括“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的情形。没有任何争议的事实是中捷公司签发的商业承兑汇票是没有可靠资金来源的无资金保证的空头汇票,并且在票据签发后且在收款人背书后,中捷公司为骗得相对人受让票据,实施了出具保函包括直接对持票人出具承诺书,在保函上签署:《票据到期后无条件兑付给陈志忠》,显然没有中捷公司签发商业承兑汇票,签署保函等系列伪装行为,就不可能骗取控告人的资金。

  三、玉环县公安局涉嫌徇私枉法罪

  (1)、2014年8月15日控告人与多名受害人到玉环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控告中捷集团法人蔡开坚、副总裁刘必应,与谢俊钦涉嫌票据诈骗罪,玉环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方一波,民警黄建国等分别给我们做了询问笔录,并给我开了报警登记表(证据附后)。

  可到2014年11月22日玉环公安局没有给控告人任何答复,控告人于2014年11月22日又去找玉环公安局再三要求给予答复,该局曾于控告人报案后的103天即2014年11月28日向陈志忠邮寄了一份(立案告知书)(证据附后)。立案告知书上短短一百多字的文书,多是谎言。明明没有立案,却谎称“此案正在侦查中”。告知书显示的时间是2014年8月12日,比控告人报案的时间还早3天,如此漫不经心的造假,令人发指,告知书上隐去票据诈骗中的“票据”二字,是明显对控告人举报信的故意曲解,告知书上故意隐去被控告的蔡开坚、刘必应,用“等人”二字去代替,明显是包庇蔡开坚、刘必应,纯属公器私用。

  (2)、从控告人提交的证据来看,中捷公司蔡开坚、刘必应与谢俊钦涉嫌票据诈骗罪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法律关系简明。可玉环县公安局方一波、黄建国以证据不足为借口至今案件侦查终结仍没有对蔡开坚、刘必应立案侦查,更没有对二人采取任何强制措施。明显是包庇犯罪嫌疑人,其行为涉嫌徇私枉法罪。

  (3)、由于控告人对玉环公安局做出的“立案告知书”不满意,又到控告人所在地湖北省十堰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以中捷公司蔡开坚、刘必应与谢俊钦涉嫌票据诈骗罪报案(证据附后),十堰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接案后以其中犯罪嫌疑人谢俊钦被玉环县公安局执行了逮捕为由,把案件于2014年12月9日移交给玉环县公安局,至今没有任何回音。

  (4)、2015年6月控告人分别向玉环县检察院控申科控告玉环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方一波,民警黄建国涉嫌徇私枉法罪,向玉环县检察院立案监督科提出立案监督申请。半年时间检察院没有任何回复,在控告人再三要求检察院给予回复的情况下,玉环县检查院控告申诉科于2015年12月底(证据附后),以现有证据不足为由,我院不予立案,监督的答复函。由此可见玉环县检察院也存在地方保护主义。

  (5)、2015年12月台州市检察院以谢俊钦犯诈骗罪向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起诉书把中捷公司定性为受害人,使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是,中捷公司签发的商票不给控告人兑付,反而以开票要交保证金的名义收取780万元,哪有受害人还能获取780万元收入,而没有任何损失的受害人,而我才是真正的受害人,但起诉书上把我列为证人,真是天大的笑话,是拿着法律给他们的权利来伤害本应被法律保护的对象。台州市中级法院于2016年元月7日开庭审理但至今未予宣判。

  四、控告人目前现状

  我本来是为了原来的500万元债权更加有保障收回才同意办理债权转让并用商业承兑汇票做抵押,为此不得不同意被控告人附加的条件必须交所谓的20%的开商票的保证金,谁知遇到骗局,不但原来的500万元债权没有追回,而且又被被控告人骗去373万元现金,被骗资金全是找亲朋好友借的,被骗后不断有人找我摧还借款,我却无力偿还。特别是我是农村人为了自谋全家生活出路,1997年我从农村来到十堰城区租间门面房经营烟酒副食,从1999年开始我用营利资助十堰山区的贫困学生至2013年我本人资助和发动身边亲朋好友及爱心企业共同资助了400多名贫困学生,资助资金60多万元,(百度上可以搜索),而就在2013年底我被骗后再也无力继续资助贫困学生,被迫中断了我心爱的助学事业。也有大部分被我资助过学生走向了社会,我怕他们知道我被骗后担心我,所以被迫把资助贫困学生的专用电话关闭,我的志忠爱心助学超市及住房在被骗后为了还账被迫卖掉。近三年来我一直奔波在维权的路上,不断的找玉环公安局检察院反映情况,他们对被控告人的包庇,对我的冷漠是可想而知的,近三年来我处于倾家荡产、无家可归、四处被逼债,过这样艰辛的日子是无法用语言来表达的,很多次我想到自杀,因为我求助无门,想用生命来呼唤引起社会的重视。就在这时被我资助过的部分学生由于近两年联系不上我,也在四处寻找我,以余梅(现在海南省海口市任律师)为代表的几名学生,求助了中央电视台《等着我》栏目组寻找我,栏目组寻人团找到了我,并让我去中央电视台做了节目。节目现场,公安局领导陈士渠表态要依法查处,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授渔计划决定资助给我8万元,用于生活费用,并决定给我一份工作,做授渔计划的志愿者,用授渔计划的资金继续资助鄂西北地区的贫困学生。中央电视台1套,4月3日晚上8点播出学生寻找我的节目,时长25分钟,十堰市总工会知道我的情况后,帮助我维权把相关情况上报到省总工会,这时我看到了希望,我有勇气活下去了,我坚信党中央的依法治国,公平,公正会真正落到实处,恳请上级领导依法惩处那些公器私用、徇私枉法,用法律给他们的权利来伤害被法律保护的对象。帮我挽回所受的经济损失。让我继续做一个能给社会带来正能量的人。

此致

  敬礼


控告人: 陈志忠

2016年3月29日


  以下是2007年的报道,这位爱心人士被浙江上市公司中捷资源(002021)高管骗走近900万,最令我们愤怒的不是骗子有多么狡诈,而是浙江省玉环县执法机构的腐败与光天化日下的罪恶。

  一个贫困慈善家的乘法价值

  “建功湖北十佳农民工”陈志忠爱心助学故事

  核心提示:

  一个一天只肯给自己留下5元生活费的农民工,8年先后资助贫困辍学学生12万元。为了让更多山区面临失学的孩子能考上大学改变自己和家人的命运,他四处动员爱心人士捐助贫困生。8年来,他和爱心人士共捐助贫困生45万多元。因为有了他,曾经辍学和面临辍学的385名贫困生如今有的留学美国、有的在国内学业有成、有的正在努力学习以图改变贫困的命运……

  他说:我身上的1000元钱资助给辍学的贫困生,它所发生的价值就是一种乘法价值,一个贫困生学业有成,1000元在他的身上所发挥的价值,可能是几万、几十万的价值,它不仅可以改变贫困生个人、家庭的命运,甚至是改变几代人的命运。他有一个平凡而又响亮的名字:陈志忠。2007年8月28日,他被授予“建功湖北十佳农民工”的光荣称号,同时获得“湖北五一劳动奖章”。

  少女失学险些受骗激发了我的助学决心,陈志忠是谷城县北河镇过山村人,1997年,36岁的陈志忠从谷城来到十堰市,在十堰市人民中路开了一个小小的副食店。1999年9月底,陈志忠在他的副食店看到了《十堰晚报》上的一篇报道《14岁少女辍学打工在广东被骗》,报道写的是郧县叶滩中学女生英子因家贫辍学后,被人骗到广州市美容院强迫卖淫,英子誓死不从,偷跑出来报警,广州警方资助了500元路费,英子才回到郧县老家。

  看到这篇报道以后,埋在陈志忠心底几十年的贫困之痛、失学之痛一下子涌上心头。陈志忠也是14岁因家贫被迫辍学的,生于上世纪六十年代初的陈志忠有姊妹5人,他是老二,家里母亲有病,一家7口人全靠父亲一个人养活,那个苦哇,陈志忠直到如今想起来就禁不住掉眼泪。陈志忠印象最深的是,十几岁正长身体的时候,一天只能吃两顿稀汤寡水的饭,到了晚上,父母亲对饿得前胸贴后背的孩子们说:“小孩了晚上不能吃饭,吃多了会隔食(消化不良的意思),你们早点上床睡吧。”半夜里,陈志忠从梦中醒来,闻到了饭菜的香味,他多想起来也吃一点,但那时他已经很懂事了,如果晚上父亲不吃一点饭,第二天父亲就没有劲干活了。他强忍着饥饿,蒙着被子哭湿了枕头。

  童年的贫困之痛和失学之痛经常以各种形式再现于他的梦中,梦中醒来,他还忍不住掉下苦涩的泪。看完《14岁少女辍学打工在广东被骗》后,,他拿起店里的电话打通114,问到了叶滩中学的电话,向曾立强校长了解了英子的一些情况,并表示,只要英子还想上学,每年1200元学杂费用他全包了。当天,陈志忠就将半年600元现金汇到了叶滩中学。失学的英子在陈志忠的帮助下,终于再次走进了学校。

  我拿出一千元,辍学生可以把它变成几万几十万的价值

  2003年8月的一天,陈志忠和朋友们在一个小餐馆里吃饭,他又和朋友们说起了山区贫困生的情况,在感叹贫困生贫穷的同时,提出要朋友们发动有爱心的人士捐资助学。

  他的身边站着一个文文静静女服务员,女服务员听着陈志忠讲他的那些助学故事十分感动,女服务员忍不住地说了一句:“陈经理真是个大好人啊,我要是早点遇到你这样的好人,我可能就不会辍学了。”

  陈志忠看着戴眼镜的女服务员问了一句:“那你还想不想再读书?”“我做梦都想读书,可是已经不可能了,我读完高二家里实在没有钱了,才让我辍学打工的。”女服务员说着说着,眼圈都红了。

  女服务员名叫余梅,十堰市张湾镇黄龙镇林场人,家里穷得连房子都没有。陈志忠看得太多了,这样的女孩一旦失学,等待她的就是结婚生子,成为一个地地道道的农妇。

  为了帮助余梅重新走进学校读书,陈志忠当即提出,他拿出2000元钱让余梅读完高三,如果考上大学,他还会帮助余梅上大学。陈志忠第二天找到余梅就读的学校做工作,学校同意减免余梅的学费。8月31日,陈志忠将2000元交到余梅的手中。

  就是这2000元,彻底地改变了余梅的命运,2004年,余梅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海南大学。

  考取大学的余梅向陈志忠报喜时,陈志忠因心脏病正在住院治疗,陈志忠很高兴地对余梅说:“你不要担心,我会帮助你解决大学费用的问题。”余梅看到陈志忠住院期间每天只吃5元钱的饭菜,她实在是不忍心让陈志忠把治病的钱节约出来送她读大学,她提出不上大学了,她再出去打工。

  陈志忠非常生气地对余梅说:“好好的大学不上,你要出去打工,早知道这样,我就不帮你了,我把钱拿去帮助别的有志气的学生。我这病是个慢性病,一年两年不治也死不了,你今年不上大学,可能你一辈子都得住在大山里种田,你怎么这样没有出息?”

  余梅就这样带着陈志忠准备住院的1.2万元走进了海南大学,直到今天,陈志忠依然坚持在资助读大四的余梅。

  余梅由一个辍学学生变成一个大学生一直让陈志忠引为骄傲,有时候他甚至认为自己所做的事很伟大,因为在他的资助下,有一大批这样的辍学学生走进了大学,实现了自己的人生梦想,陈志忠在向朋友们讲起这些故事的时候说:“我身上的1000元钱,它只值1000元,用得不是地方,它甚至只值100元。但是,我身上的1000元钱资助给辍学的贫困生,它所发生的价值就是一种乘法价值,一个贫困生学业有成,1000元在他的身上所发挥的价值,可能是几万、几十万的价值,它不仅可以改变贫困生个人、家庭的命运,甚至是改变几代人的命运。”

  让更多的爱心人士帮助改变贫困生的命运是我喜爱的事业

  在资助几个贫困生走进大学以后,陈志忠有时会感到自己的伟大,已经辍学的学生在他的帮助下重新走进学校,又考上大学改变了命运,这些都是因为有他陈志忠的存在。

  但是,陈志忠同样感到,他自己很渺小,因为每救助一个贫困生,他的面前又会出现一大批等待帮助的贫困生。在众多的贫困生面前,他一个人的力量非常有限。

  2001年8月28日中午,陈志忠从十堰电视台上看到一条消息《谁来助她入清华》,说的是郧县有一个学生,叫陈献文,考上了清华大学,可是没钱上学,她的父亲患肝病好多年,前前后后花了十几万,该借的借了,该找的找了,家里一贫如洗,再也拿不出钱来供她上学了。

  陈志忠看到这个消息后十分着急,考上清华,都是国家的人才啊,上不了学多可惜!可到清华读书一年得1万多元,他心里想帮也没这个能力,因为他的手上已有六七名贫困生,每年就得7000多元。焦急中他想到了一个搞房地产开发的朋友。下午,他冒雨赶到那个朋友家,请求朋友帮忙先解决1万元学费,好让陈献文能顺利走进清华大学。没想到这个朋友竟然说:“你没有本事帮她,来找我干什么?我又不认识她,为什么要给她1万元上学?”

  陈志忠灰溜溜地回到家,急得晚饭都吃不进,晚上睡在床上他翻来复去的想,他女儿与陈献文同年高考,他原准备有1万元让女儿上学,可想到陈献文考的是清华大学,如果上不了学就太可惜了,而女儿考的是武汉一所普通高校,同样是1万元钱,让陈献文上清华的价值要比女儿上普通大学的价值要大得多。再说女儿迟一年,也不影响去武汉读大学。

  第二天,他瞒着女儿,把1万元送到陈献文的家,素不相识的陌生人突然送来1万元钱让陈献文上大学,陈献文的父母感动得热泪横流。

  陈志文女儿得知1万元上学钱被爸爸送给别人后非常伤心,她不辞而别离家出走,深感愧对女儿的陈志忠精神几乎崩溃了,一夜之间,他乌黑的头发成把地掉,半年时间内他四处打听,都没有女儿的音讯,直到半年后,他在北京的一个亲戚才从北京找到了正在打工的陈志忠女儿。陈志忠在电话中喜极而泣地劝导女儿回到了他的身边。2002年,陈志忠才把女儿送到武汉上大学。

  2003年,陈志忠开始动员身边的亲朋好友一起资助贫困生。他把报纸上报道的贫困生资料带在身上,把电视台报道的贫困生资料制作成光碟,为此他还专门准备了一个小便携式影碟播放机,遇到亲戚朋友,他就把这些资料给他们看。

  2003年,陈志忠先后动员80多人,最终最终有9个爱心人士参与助学,这9个爱心人士资助了15个面临辍学的贫困生,每个贫困生一年获得2000元,一年就是3万元,四年大学读完,15个孩子可以得到12万元的资助。

  陈志忠的人格力量感动了很多人,全国各地媒体也开始关注陈志忠的爱心助学事迹,福建、浙江、上海、广东、北京等地的爱心人士纷纷主动与陈志忠联系助资十堰山区的贫困生。

  2005年,他被评为“感动十堰十大新闻人物”。

  在辍学贫困生面前,我无法停止助学的脚步

  8年的爱心助学,让陈志忠的心灵受到了一次又一次的震憾。

  “山里孩子的苦,令人心酸掉泪,你不进山亲眼看见,你是不能知道,也不能体会到贫困给他们带来的苦难。一旦你看见了,你知道了,你就没有办法停止帮助他们的脚步,资助贫困生让我生活得充实快乐。有时精疲力尽了,只要到山区转一转,我的状态就来了。”

  有一个中学生给陈志忠写信求助:为了改变饥饿,我必须努力读书。这个女孩的母亲连生了3个女孩而没有生儿子,父亲一气之下跟着别的女人跑了,3个女孩都在上学,每个星期一共需要60元生活费。这个女孩在信中说:我最怕星期五到来,因为周末,别人的孩子一回家就可以做作业,我不能,我要上山去砍柴。星期五晚上砍,星期六砍一整天,一直砍到星期日晚上。我最怕星期日晚上上学校,每人要交20块钱吃饭,而我们卖柴的钱没有那么多。在学校,我饿着肚子学习,但我不怕,我要好好学习,别人的孩子晚自习后可以睡觉,我只能在厕所里学习,因为寝室里晚上9点就熄灯,厕所里有灯光,我只有在厕所做作业。为了将来真正成人,唯一出路就是读书。

  陈志忠了解到,这个女孩很争气,年级有三四百人,她的成绩都在前七八名。陈志忠在一个周末来到了女孩的家,还没进家门,他们母女四人就都跪在地上,长跪不起,抱着陈志忠的腿哭,说因为她们穷,亲戚邻里都看不起她们。看着孩子面黄肌瘦的脸,看着孩子因缺乏营养而矮小的身体,陈志忠也哭了,他对孩子母亲说:不让她们砍柴了,让他们专心学习,以后好好读书。他掏出身上的500元钱递给女孩的母亲,并告诉母女四人,他一定要帮助孩子们上学。两天内,陈志忠联系到一个姓蔡的爱心人士,捐助了2000元给3个孩子上学,并承诺以后每年捐助2000元给她们做学费。其后,陈志忠又联系了电信部门的一个爱心人士,每年捐助2000多元。

  这个贫因家庭因为有了陈志忠的出现,一年得到捐助4000多元,完全解决了3个女孩的上学困难。

  若干年后,会有人说:有一位陈爷爷,是他帮助我们改变了命运在爱心助学路上,陈志忠也尝尽了酸甜苦辣,他被敲诈者打过嘴巴子,被误会的家长们告过状,被不愿意献爱心的人耍弄过,也曾被缺乏教养和感恩之心的贫困狠狠地气过。

  陈志忠资助的385个学生中,有一半是得到资助后从来不联系资助者,特别是有些孩子不懂礼貌,受到帮助后,不联系,不感恩,认为帮他是巴结他那个高材生,因为他成绩好,因为他读名牌大学。

  去年,有一个受资助的贫困生从陈志忠店门前走过,坐在门口陈志忠看见他了,他也看见陈志忠了,但这个贫困生没有打招呼,他走过去还扭过头来看一下。陈志忠说:你从我门前走过去,也不打招呼啊?那个贫困生脸红了,说:我有急事。陈志忠十分生气,当时他想:资助这样不知人情礼貌的学生,他将来长大了能很好地回报社会吗?

  生气归生气,但他从没有动摇过资助贫困生的信念,他总想到:我不能因为前面受到资助而不知感恩的贫困生,而影响到我对后来贫困生的资助。2006年底,陈志忠把全国各地朋友汇给他用于做心脏搭桥手术的53000元捐出来,资助了35个贫困生。

  陈志忠说:这么多年,我每次把成百上千上万的现金拿出来资助贫困生,我从没有心疼过,因为孩子们把钱用到了正道上,资助这些贫困的孩子,他们能考上大学,就可以改变几代人的命运。即使有的孩子考不上大学,多读些书,将来出门打工文化水平高,也可以帮助他们学一技之长。

  2007年8月,获得“建功湖北十佳农民工”光荣称号和“湖北五一劳动奖章”的陈志忠回到了十堰,仍然在贫困和孤独中坚守爱心承诺,向他和爱心人士资助的贫困生源源不断地寄去助学资金,同时他又在寻找新的资助对象,他在做这些工作的同时,心中总有一个梦想,若干年他作古以后,那些受他资助的贫困生学业有成,事业兴旺之时,会有人对他们的孩子们说:有一个陈爷爷,是他帮助我上了大学,改变了我们一家人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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