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绿地种蔬菜拟最高罚千
发布时间:2009-10-2 0:42:13 来源:国际大蒜贸易网
在绿地内种植蔬菜,可以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这是日前已被提交合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合肥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修改稿草案)的内容之一。
该草案对7种损坏城市绿化及其设施的行为喊停,包括:损坏花坛、绿篱、栏杆、草坪的;钉栓刻画树木、攀折花木的;围圈树木、就树建房或者晾晒衣物、悬挂标牌的;污损建筑小品、雕塑及其他绿化设施的;在花坛和草坪上堆放物料或者倾倒垃圾、化学物品及液化气残液的;在绿地内设摊或者停放车辆的;在绿地内种植蔬菜或者其他农作物的。
若出现这7种毁绿状况,将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草案鼓励单位和个人以投资、捐资等形式认建认养树木和城市绿地,树木和绿地的认建认养不改变产权关系;认建认养的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享有绿地、树木一定期限的冠名权。
草案提高了城区绿化指标,城市各类建设项目应当配套安排相应的绿化用地,如居住区应不低于建设用地面积的40%。案还鼓励屋顶绿化、垂直绿化等,屋顶绿化面积可以折算成地面绿地面积计入绿地率。
(中国姜网 http://www.jiang7.com/ )
该草案对7种损坏城市绿化及其设施的行为喊停,包括:损坏花坛、绿篱、栏杆、草坪的;钉栓刻画树木、攀折花木的;围圈树木、就树建房或者晾晒衣物、悬挂标牌的;污损建筑小品、雕塑及其他绿化设施的;在花坛和草坪上堆放物料或者倾倒垃圾、化学物品及液化气残液的;在绿地内设摊或者停放车辆的;在绿地内种植蔬菜或者其他农作物的。
若出现这7种毁绿状况,将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草案鼓励单位和个人以投资、捐资等形式认建认养树木和城市绿地,树木和绿地的认建认养不改变产权关系;认建认养的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享有绿地、树木一定期限的冠名权。
草案提高了城区绿化指标,城市各类建设项目应当配套安排相应的绿化用地,如居住区应不低于建设用地面积的40%。案还鼓励屋顶绿化、垂直绿化等,屋顶绿化面积可以折算成地面绿地面积计入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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