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 企业备案(首次申请)
申请进口肉类产品检疫许可证的申请企业首先填写《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申办企业备案表(进口肉类)》,提供企业的基本资料以及近三年进口冻品的基本情况,并送到现主要进境口岸的分支局加注意见。申请企业将整套认定材料(需提供原件对照核实)提交广东局,由广东局审核通过后报质检总局审定后上网公布。
申请其它动植物产品(除肉类外)的企业直接到广东局进行企业备案,备案材料包括工商营业执照、 进出口 企业资格证书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报检单位登记证明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由广东局审核通过后登记备案。
第二步 网上申请所需硬件的注册开通(首次申请)
企业填写《申请用户电子注册表》后将电子密钥或九城帐号交到广东局进行注册开通, 开通之后才可以进行上网申请许可证的操作。《申请用户电子注册表》可于受理窗口领取.
第三步 上网申请
使用电子密钥或九城单证帐号上网填写《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申请表》,于网上发送至广东局。
第四步 提交随附单证
按提交材料目录将所需材料提交到广东局.
第五步 广东局受理,审核通过并提交总局终审
第六步 领取许可证
企业可使用电子密钥或九城单证帐号从网上查到许可证受理情况,当受理状态显示为已出证,则可到广东局领取《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六、 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第五条、第十条 );
3、《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 条例 》(第九条、 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4、《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 办法 》(2004年第25号令);
5、《进出境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管理 办法 》(2004年第26号令);
6、《进境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管理规定》(2004年第49号 公告 );
7、《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组织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2004年第80号 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