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入中…
 咨询热线:0537-3163972 业务QQ:1779973771您当前的位置:新闻资讯频道 >> 市场动态栏目 >> 山东农贸批发市场3月建检测室,保障食品安全(正文)
|生姜价格专题

山东农贸批发市场3月建检测室,保障食品安全

发布时间:2015-3-2  来源:中国姜网    生姜论坛
  中国姜网(www.jiang7.com)从省食药监局获悉,自3月1日起,山东省将实施《山东省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其中规定,批发市场开办者应当设立食用农产品检测室,保证每个月对入场经营者及经营的主要品种至少检测1次,每3个月对入场食用农产品所有品种至少检测1次。

  在批发市场设立食用农产品检测室,配备相应的快速检测设备,目的就在于建起一道“防御体系”。“我们每天从市场上抽取50批次蔬菜、肉制品等利用快速检测仪进行农残、‘瘦肉精’的快检。”济南市历城区七里堡蔬菜批发市场信息部经理张勇峰说,在该市场已设立的食用农产品检测室,快检短则3分钟、长则半小时便能出结果,“有助于我们筛查风险,发现问题后及时处理并报送相关部门。”

  “依托食品快检,能够快速缩小问题产品种类和范围,提高工作靶向性。”省食药监局食品流通监管处处长尚青介绍。据了解,目前该省食用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大多配备了一定的快检设备,但存在设备本身质量良莠不齐的问题,发挥效果有限。

  为了充分发挥快检在保障食品安全方面的作用,《暂行办法》规定,今后批发市场开办者应当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制度,设立食用农产品检测室,配备与检测工作量相适应的专业检测人员,保证每个月对入场经营者及经营的主要品种至少检测1次,每3个月对入场食用农产品所有品种至少检测1次。对不能提供产地证明的食用农产品,入场时实行批批检测,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经营者所经营的食用农产品,每周对其检测不得少于1次。对1年内累计3次抽检不合格的经营者,半年内停止在该批发市场内经营。

  (来源:法制网 原题目:山东农贸批发市场下月起须建检测室)
我要和朋友分享这篇文章:


查看更多:
  • 青岛蔬菜节后交易量提升5%

  • 声明

    1、凡注明“来源:中国姜网”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济宁市中粮农产品投资研究院及其网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中国姜网”并以超链接的方式链接到:http://www.jiang7.com。

    2、凡注明“来源:转载”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自负法律责任。有疑问请浏览http://www.jiang7.com/Files/Law.Html

    |广告专区
    |赞助媒体
    |赞助链接
    版权:济宁市中粮农产品投资研究院
    地址:山东省济宁市火炬路88号 邮编:272000
    客服热线:0537-3163972 400-675-2267 传真:0537-3163976
    Email:nongyanyuan@126.com 值班QQ:434956480 业务咨询QQ:1779973771
    鲁ICP备1103341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