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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供港澳蔬菜基地4

发布时间:2010-2-1   来源:中国姜网   论坛交流   
  新《供港澳蔬菜检验检疫管理办法》昨施行
  本报讯(记者张丹 通讯员黄裕源、石先来)昨日,记者从中山检验检疫局获悉,根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对2002年4月19日发布的《供港澳蔬菜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进行全面修订,并于昨日起施行。
  中山检验检疫局副局长曹小茂表示,新的供港澳蔬菜管理办法重新定位供港澳蔬菜从源头到餐桌的全过程管理理念,体现了蔬菜基地备案主体范围全面扩大,需强化出口企业与备案基地的主体责任,和强化检验检疫抽查监督的责任的理念。据了解,新的供港澳蔬菜管理办法主要包括,种植基地和生产加工企业备案管理,备案基地出具供货证明文件制度,标识管理,监装和铅封管理,定点接驳管理,电子监管,企业自检自控制度,实行口岸核查,严格违规处理管理措施等九个方面。
  据介绍,2007年4月1日起,中山检验检疫局根据国家质检总局规定正式实行供港澳蔬菜基地备案及出口监装、铅封制度。当时中山供港澳蔬菜收购加工企业只有3家,种植基地只有5个,面积不足1000亩。经过两年多来检企的努力,现在经国家质检总局批准的中山供港澳蔬菜加工企业有8家,供港澳蔬菜种植基地27个、面积9450亩。其中,今年新增加的供港澳蔬菜种植基地4个、1650亩,新增供港澳蔬菜加工场2个。
  针对《供港澳蔬菜检验检疫管理办法》,曹小茂建议企业,企业需加强对新法规的全面学习和培训,另外,企业要加大投资,加强出口蔬菜加工场建设,同时,建议企业与检验机关作风部门签订承诺书,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做好监装铅封工作。
(中国姜网 http://www.jiang7.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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